“我们已安排队员初步进行了核实:张涛 2 天前晚上在外地出差,有酒店入住记录和航班信息,暂时排除嫌疑;刘军和赵亮均称‘2 天前晚上在家,未约见李宝伟’,但两人无明确不在场证明,需要进一步核实;工具包内的卷尺和螺丝刀失踪,可能是嫌疑人认为工具包‘有辨识度’,丢弃时特意拿走可能留下指纹的金属工具,或这两件工具与作案有关,被嫌疑人带走。”
汇报结束后,会议室陷入短暂沉默,每个人都在梳理线索间的关联。李明率先开口:“现在所有线索已形成初步闭环 —— 嫌疑人是李宝伟的老客户,以‘确定装修方案’为借口,将其诱骗至东方公园附近,在梧桐林内与李宝伟发生争执可能因装修质量、尾款、工期等问题,随后从左侧用棉质带状物勒颈致其死亡,拖拽至躺椅后逃离,途中丢弃李宝伟的工具包,拿走包内卷尺和螺丝刀,作案后清理现场,未留下明显遗留物。”
“我同意李队的判断,” 小杨接过话头,“目前的关键是锁定‘老客户’中的嫌疑人,建议优先排查刘军和赵亮 —— 两人与李宝伟有未解决的装修纠纷,有作案动机;且两人均无不在场证明,需要重点核实他们 2 天前晚上的行踪,尤其是凌晨 0 点至 1 点的活动轨迹。另外,工具包内失踪的卷尺和螺丝刀,可能是作案辅助工具,或上面留有嫌疑人指纹,需扩大搜索范围,重点查东方公园东门周边的垃圾桶、绿化带,以及刘军、赵亮的住所和工作场所。”
小王虽未汇报但参与讨论提出补充建议:“我们可以围绕‘棉质带状物’展开排查,刘军开餐馆,日常会使用棉质毛巾;赵亮搞房产中介,可能携带棉质抹布用于清洁,这两类物品都符合作案工具的特征。建议技术科优先比对李宝伟衣物上的黑色纤维,与刘军餐馆毛巾、赵亮常用抹布的纤维成分,若能匹配,可直接关联嫌疑人;同时,调取东方公园及周边的监控,重点找 2 天前晚上 8 点至凌晨 1 点,与刘军、赵亮身形相符的人员,尤其是携带带状物或工具的。”
“从解剖和勘查结果来看,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有明显‘熟人特征’—— 知道李宝伟的职业习惯携带工具、清楚他急需业务愿意晚上赴约,且能轻易将他诱骗至偏僻的梧桐林,” 张森补充道,“建议在排查刘军、赵亮时,重点关注两人的身高、体重和鞋码 —— 嫌疑人鞋码为 42 码,体重约 70 公斤,若刘军或赵亮符合该特征,嫌疑度会进一步上升;另外,李宝伟颈部的压痕受力方向为‘侧方’,说明嫌疑人与李宝伟身高相近,可结合两人的身高数据进一步缩小范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