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骜说完这句顿了一下,又另起话头道:
“目前该办妥的前置工作都办妥了,到了最关键的一步,这一步你确定要和我一起吗?
我个人的意见还是像方才那样,你去个安全地点等着,我把你姐姐救出来了再去和你汇合,然后一起回国,怎么样?”
“雾非雾”摇摇头,说:
“我现在也有枪了,我跟着您说不定也能帮上忙的。”
这边看了看她拿出来晃了晃的P365,仔细盘算了一下各中利害,最终点头道:
“好吧,你可以跟着我咱俩一起去,不过我事先声明,我这么决定不是因为你有了把小手枪,更不是为了让你帮我的忙,而是白家在本地势大,又有军阀撑腰,我一次干掉了他们这么多人,要一点都不走漏风声谁也做不到。
若是把你留下,然后让这帮家伙不知道七拐八绕打听到了你的消息,那你就太危险了;我在本地找的地方也不敢保证安全,所以索性不如一起吧,你在我身边,我随时可以保护你。”
“好!”雾非雾说这话时笑的比任何一次都开心,似乎要去做的并不是一件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玩命之举,更像是去参加什么轻松愉快的活动。
“那你得跟上我,我步子可快。”
“没问题的,您背着一百七十斤我身上除了一把小手枪什么都没有,要是再跟不上那我岂太差了?
而且您别看我瘦瘦弱弱的,但我从小在戏班子里长大,每天五点起床训练,十年唱念做打的基本功都熬过来了,所以身体素质还是可以的。”
项骜点点头表示肯定,然后道:
“那事不宜迟,咱们得全速前进了。”
两人上了来时开的那辆皮卡,一路挂着风就朝着“猪仔厂”方向驶去。
随着距离越来越近,“雾非雾”的手也越攥越紧,汗水把手心都浸透了。
这边无需直视,只是用余光瞥见就道:
“紧张了?”
“嗯,是有点,我虽然打打杀杀的没少见,但还从未亲手结束过他人的生命,所以一想到一会儿可能要真用枪打倒一个活生生的人,还是有点忐忑。”
“在枪店里逼住那个女人时你表现得很好,这次是因为对手强大,还是因为知道马上要见到姐姐了?”
“都有,但也都不是主要原因。”
“那还有什么?说出来,能缓解你的情绪。”
“逼住那个女人是因为我知道她会害怕,她会为了不被我伤害而按我说的做,但到了那里碰到的人肯定不是这样,谁企图靠近,我只能毫不犹豫的将其打倒。”
“嗯,你的想法很对;‘毫不犹豫’这个词用的很准确,就是要这样做。
如果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建议的话,那我会这样说:不要想不相干的人,只去想想你姐姐的遭遇,你觉着打死他们需要有任何负罪感吗?
这些人不管承担任何后果,任何痛苦,都是他们应得的,所以卸掉一切道德负担,并且认定你正在做一件好事。”项骜道。
“雾非雾”顺着这边的思路想了想,又深呼吸了几次后眼神忽的坚定了很多,道:
“听您的,果然没错。我突然理解您杀人为何会像喘气一样简单了,好像是做了一个非常随意、常见的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