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腰的那种。
如今蜷缩在年轻人脚边,耷拉着脑袋,不时的看一眼经过的路人。
隔着好几米,它看到了沈新。
四目对视。
很快,它脑袋上就出现了好感度图标。
沈新来了精神,走了过去。
年轻人三十岁的样子,着装整洁,不像是狗贩子,倒像是过来买狗的客人,他戴着一支万国的手表,腰间还挂着蓝天白云的车钥匙。
此刻拽着狗绳,茫然的四下张望,有种第一次出摊儿的窘迫感。
他看着真不像是卖狗的,不过在沈新走上来之后,倒是第一时间问了沈新要不要狗。
“你要卖吗,这狗都养这么大了。”沈新盯着地上的卡斯罗。
它也抬头,定定的看着沈新。
头顶的好感度图标微微律动发光,这是又要涨好感度的象征。
神了!
一时间沈新都不知道是自己天赋能力太强,还是这狗过度亲人。
年轻人叹口气,道:“我也不想卖,我当初花一万多买的呢,又养了这么大,还给他吃好的,但是它差点儿咬到人,我老婆死活不让我养了,说咬到人不够赔钱的。”
“咬人?”
沈新微微皱眉,望向地上的卡斯罗。
这么亲人的狗,会咬人?
不应该啊。
见沈新一皱眉,年轻人立马紧张起来,道:“你先别走,就那一次,可能是我没拽住狗绳,具体我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回事儿,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同样的情况。”
“但我老婆非要让我送走,我也没办法,我挂咸鱼,好多人一看都养大了,然后还差点儿咬到人,都不敢要,有要的吧,又给的价格太低。”
“我倒不是在乎价格多少啊,我就是怕他们买回去当肉狗卖,或者不好好对待它。然后我又听说这边有个狗市,就带过来了,今天是第二次来。”
“你要是喜欢,你就带走呗,钱好商量的,只要你好好对它就行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