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酝酿已久的分税制改革,但是省里要庆东先行一步,先『摸』出一条路来,选择庆东先行试点的理由很简单,就是庆东既有好的县,也有差的县,两级分化严重,好的坏的地方都可以看一看效果,市里把这好的试点县(区)选在龙江。
这事曾思涛知道,但是一直没放在心上,他记得实行分税制好像还有几年的时间,仔细一想,才知道吧时间记错了,这任务是廖喜峰从市里领回来的,廖喜峰把他找到办公室,先征求他的意见,这事具体实施还是得靠『政府』那边。
曾思涛经济专业毕业,对财政制度还是比较熟悉,建国以来,财政体系体制经历了几次重大改革,建国初期是执行的统收统配的中央集权体制,实行达二十年之久。八十年代初开始改行“分灶吃饭”的分权体制,八八年又改为递增包干、上解递增包干、定额上解、总额分成、定额补助等多种形式的“大包干”管理制度,但这些改革都没跳出计划经济财政框架。在确定建立市场经济的方针后,这样的财税支部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,在经济形势的『逼』迫下,开始酝酿改革,财税改革终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跨出了决定『性』的一步,即实行分税制,由原来的行政『性』分权转为了经济『性』分权。分税制改革,在中央『政府』与地方『政府』之间进行了事权与财权的重新划分。按照分税制改革方案,中央将税收体制变为生产『性』的税收体制,通过征收增值税,将百分之七十五的增值税收归中央,而地方只能获得百分之二十五的收益。中央『政府』负责国防、外交、转移支付、战略『性』开发等预算开支,而地方『政府』则负责提供普通教育、医疗等公共服务。地分税制下,中央与地方之间地税收划分大致如此:中央税包括了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关税、中央企业所得税等等;地方税包括了地方企业所得税、企业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印花税、遗产赠予税等。共享税包括增值税、资源税、证券交易税等。
分税制改革的意义,无论是相对于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财政管理体制,还是在更为科学地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权关系基础、提高财政收入占gdp、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两个比重而言,都是值得称道的。
但是由于分税制还是在『摸』索阶段,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矛盾,分税制改革主要着眼于规范中央与省级财政之间的收入与支出关系,对省级以下财政体制地改革并未作明确规定。由此产生两个矛盾:一是财政收支矛盾随体制运行而越来越集中于基层,基层的一些正常『性』支出无法得到保证。财力集中缺乏划分税种的规范『性』,财权上收缺乏调整相配套,使县、乡两级支出基数和支出刚『性』增大,也就是没有开发新的税种税源,从而产生了省以下体制的矛盾和省以下各级『政府』的财权、事权关系不对称问题,这话有点拗口,简单的讲就是县区乡镇的支出是一个比较固定的,财政收入的钱不够财政支出;二是基层财政矛盾已呈现向中央财政集中的趋势,逐渐形成支出地倒『逼』机制。在省以下体制无力自行调控地情况下。中央财政不得不在工资『性』支出、农村税费改革等方面实施专项转移支付。加剧了中央财政收入与实际可用财力之间的矛盾,在转移支付能力不足的情况下,各地由于经济发展基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