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;比如规定,凡是逃往外地的地主,其田地一律收归国有,再平均分配给还在当地的农民。
因为元末战乱频发,逃走的人非常多,这一招很有用。
一方面,人逃往外地之后,田地便无人耕种。
如果朝廷不发布政策,别人也不敢种。
因为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回来。
万一自己耕种了,结果对方却回来了,那怎么算呢?
不仅不能获利,反而惹祸上身。
老朱的政策,就是人走地收。
即使再回到家乡,原来的地契,也不认了。
田地被直接重新分配。
这一方法,让许多原本无地的底层,分得了土地。
另一手段,则是巧妙运用明初的几大案。
如胡惟庸案、郭桓案,空印案等。
特别是郭桓案,有许多地主卷入其中。
老朱便趁机将他们的土地收归朝廷所有,再分给没有田地的人。
除了重新分配土地之外,另一项至关重要的措施,便是大力推广永佃制。
永佃制下,原本是佃户的农民,等于在实际上获得了土地,这当然受穷苦百姓的欢迎。
为了给天下做表率,朝廷的皇田,藩王的王田,无不实行永佃。
某种意义上来说,永佃制下的佃农,已经和自耕农没有太大的区别了。
较之普通的佃农,当然要好上百倍千倍。
可老朱也绝没有想到,自己千辛万苦,花了大力气推行的永佃制,会成为那些人钻空子的漏洞,反而加剧了明朝的土地兼并。
这又是另一回事了。
至少,眼下的大明,永佃制仍是利大于弊的。
而且,朱允熥想到另一件事,永佃制或许正是自己改革土地制度的一个极佳入口。
在此之前,他私下里曾几次探过一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