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元年——实际上发现时间比这个还要早一些,但是因为第一年都是在撩浅军等官营军屯内种植,没有民间推广,为了方便,便算是显德元年了——因此至今已经算是有8年时间了,也就是说吴越王本人对于占城稻还有12年的专利获益期。
《吴越专利律》颁发之后,原本吴越朝廷征收的夏税种粮钱也会彻底免除,改为“占城稻专利税”的名义,民户是否从官府的种粮供应渠道购买占城稻种子朝廷不再过问,但是只要你中了双季稻,那么早稻那一季就默认征收收成的五分之一作为专利国税——如果觉得贵的话,也可以每年少种一季粮食,那便可以不要交这个专利税,只要民户自己不嫌收成少一半就成。
原本来说,《吴越专利律》的颁布对于有开拓进取精神的人固然是一个巨大的利好和鼓励,然则对于内陆广大没有能耐没本事出海的人民却是一种负担——至少如今已经好生生每年种植着的占城稻、胡萝卜、甜菜这些东西,也要额外多交钱了。不过考虑到吴越国在推行专利律的时候同期废除了种粮税费,实际上并没有明显的税率提升。加之原本种粮税费是没有征收期限的,有可能作为一种常态政策永远收下去,而专利税却是明确只收12年、占城稻更是算作已经收了8年、还剩12年。这样好歹有个更加轻徭薄赋的盼头,百姓也就没什么反对了。
尤其是吴越国新统治的地区诸如岭南和交趾等道,那些刚刚归化汉化、齐民编户、清丈土地的蛮夷,原本根据吴越朝廷的政策就有十五年的“垦荒免税期”优惠,以吸引他们汉化,这些人归化的时间最多也就三四年,如此算来等到他们该缴纳农业税的时候,占城稻的专利期都已经过去了,剩下的税赋仅仅是针对目前还没有发现的物种,自然就没有人愿意在日子过得好好的情况下抗法了。
吴越国的税赋改革,便是这样一步一步名实分进地有效推行了下去,就好像千年之后改公务员社保之前,还要先给已经当了多年公务员的人普涨一次工资,把改革阻力压缩到最小。这种实用主义和修真主义的路线拿到千年之前玩弄古人,实在是无往而不利。
这些话题固然是扯得有些远了,至少在如今这个时间点,陈诲从钱惟昱拟定颁布的《吴越专利律》里面看出的最主要一点,就是朝廷在极力鼓励百姓往外开拓,这与惧怕人口流失、人口向化外之地迁徙以避税的历朝历代政府都毫不相同。吴越王鼓励航海和地理发现的政策倾斜,已经到了拿着藤条恶狠狠鞭笞黄土民族劣根性,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地逼着人心向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