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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追风少年:是不是……也觉得很可笑?连我的律师当时都傻了,他说他从业十年,没见过这么判的。】
【追风少年:我们当庭就表示要上诉,但是……我不知道还有没有用。】
林默终于动了。
他的手指,在屏幕上快速敲击。
【林默:你的律师呢?一审怎么辩护的?】
【追风少年:我的律师,一直在强调‘疑罪从无’的原则。主张对方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我偷拍,我的行为只是脚磨了,蹲下休息。】
【追风少年:但是法官驳回了。她说,这是民事诉讼,不完全适用刑事案件的‘疑罪从无’,而是适用‘高度盖然性’原则。】
【追风少年:她认为,我偷拍的可能性,‘高度大于’我脚疼的可能性。】
高度盖然性。
好一个高度盖然性。
林默笑了。
这法官,是个高手。
一个玩弄规则,偷换概念的高手。
【林默:对方律师呢?】
【追风少年:对方律师就抓着我‘动机不纯’这一点打,说我一个程序员,天天对着电脑,身体好得很,不可能在地铁上蹲那么久。还说我眼神躲闪,是做贼心虚的表现。】
【林默:判决书。】
【林默:扫描件,或者照片,现在发我。】
【追风少年:好的好的!林律师您等一下!】
对方的回复,带着一种抓到救命稻草的急切。
不到三十秒。
一份盖着鲜红印章的PDF文件,被发送了过来。
《民事判决书》。
林默点了开来。
他直接跳过了前面的案情陈述和双方辩词,目光精准地落在了最后几页。
“本院认为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