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两条狗进了肉铺。
“曹德!!!”
前脚刚刚迈进门槛,干瘦汉子随即勃然大怒,骂骂咧咧道:“你这挨千刀的东西,老子到底走了什么霉运,怎么总能遇到你,晦气晦气。”
“呵呵呵,这不是三哥嘛,三哥近日可好?小弟想你想得厉害。”
见是孙三来了,曹德立马换上一副笑脸。
不为别的。
看中了地上的两只狗。
布衣百姓难见胖子,就连猎狗也见不到几头肥的。
稍微肥得一点的猎犬,统统进了曹德,孙三这类的泼皮肚子里。
偷鸡摸狗说的就是他们这类人。
而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泼皮无赖,偷狗属于必备技能。
“哼!”
孙三白了曹德一眼,没好气地说道:“你这厮一笑准没好事,告诉你,少打这两只狗的主意,这是胡屠户花五百文钱找我买的疾犬,用来看家护院。”
“胡屠户,你可要小心点,这厮手脚不干净。”
一招祸水东引,孙三自诩高明的转移矛盾。
胡屠那可是天生力气的糙汉,一巴掌能把人打得满地找牙。
“原来细狗在这年代叫疾犬。”
曹德越看越眼热,两只狗都是上等的华夏细狗,传承了几千年的本土猎犬。
神话故事里,二郎显圣真君的哮天犬就是细狗。
胡屠户看了看曹德,又将目光看向地上的两只狗。
家里开的是肉铺,自然少不了鸡鸣狗盗之徒夜间偷窃。
哪怕县里的泼皮都知道,他胡屠户不是善茬。
依旧挡不住行窃之人。
县衙衙役是收钱办事,找他们抓贼,给出的孝敬比丢的肉还多。
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,索性养几条狗防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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