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氏伦再次登船,脸色灰败:“将军愿……愿赔一千万两,愿租借长崎十年。”
陈勇眼皮都没抬,指尖在炮管上轻轻敲击:“一千万两?十年租借?德川吉宗是把我大清当成讨价还价的市集了?”
陈勇忽然抬眼,目光如刀,“五亿两,分三十年还清,年息五分。
九州岛归我大清,海关抵押给大清管理——答应这条件,赔款便可定在五亿两,否则,十亿两的数目一分不少,九州岛也必须割让。”
有马氏伦身子一软,几乎瘫在甲板上,声音抖得不成样子:“五亿两……海关抵押……将军,这实在……”
“没得商量。”陈勇打断他,语气斩钉截铁,“海关抵押,不过是让你们按时赔款的担保。
若三十年内履约无差,自可归还管理权。但五亿两的数目,再敢削减一分,我现在就下令炮轰江户城。”
有马氏伦望着陈勇不容置喙的神情,知道再求也无用,只能咬着牙叩首:“小臣……小臣这就回去禀报将军。”
待他离去,陈勇的副官蔡世远低声道:“将军,五亿两已超出密旨底线不少,是否……”
“密旨是底线,不是上限。”陈勇冷笑一声,“不把他们逼到绝境,怎会乖乖拿出真金白银?海关握在手里,才是拿捏他们的要害。”
大年三十的海风裹着碎雪,有马氏伦再次登上“江苏号”时,棉帽上的冰霜已冻成硬壳。
有马氏伦捧着最终议定的文书,跪在甲板上声音发颤:“将军……德川将军愿以三亿两为限……”
陈勇接过文书,指尖扫过“三亿两”“租借”的条款,忽然对蔡世远扬了扬下巴。
舱内的火盆正旺,映得条约上的朱印红光刺眼。
陈勇提笔蘸了朱砂,逐条审定后补充道,“再加一条,逾期一年,租借期与抵押期各顺延三年。”
最终定案的《江户条约》条款如下:
一、倭国向大清赔偿白银三亿两,分三十年偿付,年息五分,首期于条约签署后三十日内支付,后续按年偿付。
二、长崎港、平安港租予大清,租期三十年,租借期内由大清行使管理权及防务权。
三、倭国海关由大清管理三十年,期间关税优先抵扣赔款,海关官员由大清委派。
四、若倭国提前付清全部赔款及利息,港口租借与海关抵押即刻终止,相关权益归还倭国。
五、逾期支付赔款或利息的,每逾期一年,港口租期与海关抵押期均顺延三年,逾期期间利息翻倍。
……